临沧师专举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讲座
(党委宣传部文/张玉超图/陈奇云)2009年4月14日19时,临沧师专举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讲座,应学校特邀,楚雄师范学院李辉教授作题为“学好法律知识,注重学生安全”的精彩报告,学校300多名教职工聆听。
李辉教授首先介绍了当前各级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及处理的基本办法,社会、学校、家长对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以及人民法院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现状。
李辉教授接着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作了概述: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是在高等院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场所,生活设施或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法律事实。
人身损害的界定:一、身体部位某个器官功能暂时性或永久性,部分或全部丧失;二、死亡。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种类:学校过错导致、学生过错导致、第三方过错导致。学校过错类型主要包括高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高校教职员工个人行为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高校提供的后勤服务疏漏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生过错类型主要包括自杀和突发性伤害。
在讲述的过程中,李辉教授引入具体的法规条例和生动的具体案例,有效地帮助教职工学习理解。
最后,李辉教授着重强调了作好学生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的问题:第一是日常管理中的若干问题。其中,有考勤管理方面,住宿管理方面,请假批准权限方面的问题。李教授着重解析了住宿管理。安全隐患检查,日常管理,酗酒、打架、斗欧、外出租房管理是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重点。第二是问题学生的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有不良记录的学生都是需要重点关注并拿出一些有效管理措施的高校学生群。李教授对这些问题学生管理的具体办法给出了四条建议:全面掌握学生的问题所在;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议和措施;充分依靠学生干部和学生组织。第三是规章制度的管理。李教授指出,高校规章制度一定要健全,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教学一定要以年度学习计划为先导。第四是管理风险的有效规避。
学校副校长、学校深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董大校主持讲座,董副校长说,在全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第一阶段,我们有缘邀请到李辉教授莅临我校给我们做辅导报告。听了李教授的报告,感悟很多。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我们学校,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本最重要的是以学生的安全为本,时刻关注学生的安危。如何防范和处理学生的伤害事故,董副校长要求:一要全面把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认识;二要对学生学习、生活、思想、心理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三要对可能的伤害事故提前预警;四要分级明确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五要对学生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排查和化解;六要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过程的始终;七要做到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及时、依法、依规;八要务实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记录。
听完讲座,中文系办公室主任黄云和老师表示收益很多,学了很多方法。他说,李教授所讲的利用学生管理学生、做好工作记录等对自己很有启发。黄主任认识到,安全意识还需继续强化,安全警钟应当长鸣不息。中文系辅导员周茂春老师说,李讲授的讲座扩大了自己对学生管理工作的视野。学生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但周老师表示自己在如李教授等学者的科学方法的指导下,一定能做好工作。外语系07英语教育四班班主任杨润芹老师感慨,此讲座提高了自己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意识。她说,在今后的学生管理中,要利用好开班会这个平台,教育好、引导好学生。